首页 | 投资 | 产业 | 创投 | 保险 | 公司 | 企业 | 商业 | 消费 | 行情 | 经营 | 商品 | 基金 |
冤枉小女孩偷文具的店主道歉,换做是你会原谅吗?

发稿时间:2023-04-24 12:44:11 来源: 老宋点评


(相关资料图)

冤枉小女孩偷文具的店主道歉,会被原谅吗?4月22日,江苏扬州,一小女孩与爷爷逛文具店,老板非说小女孩偷了店里胶带,要当众对小女孩搜身,还招呼周围人围观,期间还有一位老太太搜了小女孩身上,最终一无所获,小女孩很委屈,哭着说没拿东西!

爷爷无奈之下选择报警并一直说“我相信我家小孩”,等到警方赶到后,通过监控还小女孩清白。店老板刚开始说愿意公开道歉,但事后反悔,还说不跟家长谈,要求走程序。家长曝光此事后,事件在网上快速发酵,不知道店老板出于舆论压力还是突然良心发现,公开录制了道歉,由于其工作失误,对小朋友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在此郑重向小朋友和其家人道歉,希望能征得对方的原谅。目前该店已暂停营业,还有人在店铺门前放白花。

不仅想起了贵州毕节“一位年仅11岁的女孩因为被文具店老板诬陷偷盗文具跳楼身亡”的事件,当时这个事情在社交平台上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店老板为了3.6元文具,诬陷11岁女孩偷盗,并将女孩的信息和照片张贴在店门口,并以“重金悬赏”的方式寻找这名女孩,最后因为受不了他人的质疑和冷嘲热讽,为了自证清白女孩最终选择在33层的高楼之下跳楼身亡,结束了年仅11岁的生命。

小孩最害怕什么,无非就是失去信任还有被冤枉,回归此事件,店老板口口声声要对小女孩搜身,店家有权利吗?@老宋点评 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作为店老板,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不可以随意指责、冤枉顾客!另一方面,即便警方要想对嫌疑人进行搜身,也必须出具搜查令,依照法定程序才可以进行。更何况是普通商家,没有任何权力对小女孩搜身。换做是你,你会选择原谅吗?欢迎评论区留言!关注@老宋点评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admin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