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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电动车上牌标准|关注

发稿时间:2023-05-24 16:39:39 来源: 本地宝


【资料图】

方城县2023电动车上牌标准:

1、绿牌: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能够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并现场核验车架号等信息与车辆一致的,发放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

2、黄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或无法提供相应合格证、无法确定车辆品牌/车辆名称手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登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黄牌)。

3、大黄牌: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签署《承诺书》,并现场交验车辆与平台登记信息一致的,发放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大黄牌)。

4、电摩:电动摩托与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在本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内,不予上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身上或者车辆合格证上有“摩托”字样的,车架号为17位并且首位以字母开头的,属于摩托车范畴,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上道路行驶。

备注:对2022年1月20之日后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电动车,不予发放临时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非标电动车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予发放临时电动车防盗识别编码。(以机打税控发票为准)。

车辆如有改装、加篷、安装风挡等情况,请提前自行恢复。

>>方城县电动车上牌最新消息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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