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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时间内南宁部分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 环球今亮点

发稿时间:2023-06-27 12:18:31 来源: 创作者_BV4241

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

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资料图)

在此期间

南宁公积金部分业务暂停办理!

详细信息如下!

6月28日8:00—7月1日8:00

各服务网点和线上渠道(包括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微信网厅、爱南宁APP、支付宝等渠道,下同)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异地转移业务和中心互转业务(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铁路分中心之间转移)。

6月30日12:00—7月1日8:00

各服务网点和线上渠道暂停办理全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

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摄图网 ID:400113821

小知识点

1.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2.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3.结息后的住房公积金利息会自动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入本金起息。

4.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除此外

小编提醒

自2023年6月19日起

南宁公积金中心

又新增两项住房公积金

“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来看一下有哪些新增的

事项内容吧!

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增加

6月19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新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两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

申请人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地域限制。

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

申请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相关退休手续的,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地域限制。

图源:酷吧

办理渠道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南宁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支付宝App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另外,南宁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设有“跨省通办”专窗,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专窗申请办理。

最后小编提醒

南宁本地宝公众号微信对话框

获南宁租房提取公积金

网上办理入口、流程。

可获南宁公积金网上办理入口,

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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